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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四青年节系列医院青年健



门诊大病政策解读篇

门诊大病极大缓解了普通百姓对于门诊治疗疾病的负担,对于长期需要门诊治疗的许多慢性病患者,无疑是一项利好政策。然而,许多患者朋友对于门诊大病的办理流程并不是很了解,今天的青年健康医院医保办的杨龙龙,为您详细讲解门诊大病的办理流程及相关知识。

门诊大病政策解读看这里

01

什么是门诊大病?

门诊大病,是由于部分恶性肿瘤放化疗、器官移植、尿毒症透析治疗等重大疾病及患慢性病的需要长期门诊治疗,且医疗费用较大而建立的门诊大病制度。主要建立在按病种管理、定点医疗和限额结算的基础上,待遇资格实行准入制。目前,青岛市共有59个门诊大病病种。

02

门诊大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?

目前我市门诊大病在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元、元、元,医院自年1月1日起执行起付线元。

职工门诊大病在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%、88%、86%,超过病种限额的部分报销50%;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2%,超病种限额标准的部分报销70%。

一档缴费居民门诊大病在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%、70%、65%,二档的为80%、65%、55%。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与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。

自年1月1日起,在社区医疗机构(医院)发生的超病种限额的符合报销的部分,再报销30%。

03

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呢?

门诊大病办理实行“必要条件+参考条件”准入标准,下面我们就高血压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办理条件为例,符合以下必要条件并满足参考条件之一即可办理。

必要条件:出现高血压临床表现,医院住院确诊为高血压合并有心、脑、肾、眼并发症之一,持续两年以上用药记录;

参考条件:心电图、心脏超声等检查临床确诊为高血压性心脏病、心肌梗死或严重心律失常等;出现心力衰竭征象,临床诊断为心功能三级或四级,并有强心利尿药的使用;CT或MRI检查显示脑梗死或脑出血特征性改变并有诊断;三个月内不少于三次尿蛋白和(或)三次血肌酐监测异常,临床诊断为高血压肾病;眼底检查显示动脉血管变细,视网膜出血或渗出,视乳头水肿或显示青光眼改变,诊断为高血压性眼底病变等。

办理成功后,患者可持社保卡、《门诊大病证》到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与病种相关的药或进行相关检查,符合报销的部分可即时报销。

为方便周边居民就近办理,医院已开展门诊大病代办业务,患者也可自行到城阳区市民中心办理。

医院医保政策咨询。

青岛市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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